更新时间:2015-02-28 09:53:48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周期长、销售房屋频繁,每次转让房屋均进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不具有可操作性,所以,财政部制定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开创了预征—清算制度,即“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前转让房...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2-28 09:53:45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2013年年底中央电视台连续三次报道开发商拖欠巨额土地增值税,言辞中夹杂着对国家税务总局征管不力的指责。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人们对土地增值税的大讨论。在媒体的监督下,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加大了各地土地增值税的征管...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2-10 10:03:10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现行土地增值税政策中,存在一些看似习以为常,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或者会导致错误结果的规定。笔者认为,对于此类误区,要及时完善相关政策予以消除。 误区之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属于开发成本。 存在误区:...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2-10 10:03:07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三条规定: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我要纠错】责任编...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2-10 10:03:03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一)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二)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三)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2-10 10:03:00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问:企业以土地使用权向另一企业换取住房,这种行为是否要征收土地增值税?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1-26 12:52:37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当前,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房地产成为常见的税收筹划方式。该方式被普遍认为可以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从而为企业节约税收成本。但是通过对于土地增值税自身特点以及相关税收优惠的分析,股权转让方式并未达到实际的节税...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1-26 12:52:33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问:房地产企业如果销售精装修的房子,房间中的家用电器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是属于开发成本还是营销费用呢?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第四款规...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1-26 12:52:30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问:由集团统借统还后资金下拨给子公司使用,利息由子公司承担并由集团开票向子公司收取该部分利息,请问子公司负担的这部分利息是否可以抵扣土地增值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1-04 20:42:19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一、纳税人我市于2007年11月1日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1-04 20:42:17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案情简介:税务机关在某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发现该房地产公司将其开发项目采取非常优惠的价格(促销价格)进行销售,同时与购房者约定须将此房产低价租与该房地产公司使用若干年。在确认房地产转让收入...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1-04 20:42:14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问:单位的公共绿化用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40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关于对企业的绿化用地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问题。对企...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2-27 11:40:16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是否支付的地价款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都能享受加计扣除?本文详细解读。 ...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2-24 08:23:53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问:某公司拟用已建成的高尔夫球场与资质合格的融资租赁公司办理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否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中的相关规定?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2-11 07:42:04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按何标准预征土地增值税?答:《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0]677号)第一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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