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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申请条件如下:
1、新开业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注册资金在40万元以上;新开业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2、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80万元以上的新办商贸企业;
3、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
4、经认定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5、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的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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