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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张家港统计从业《张家港统计法基础知识》知识点:地方性张家港统计法规

2015-02-28 09:54:46来源:张家港会计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为了方便备战2015年张家港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博文会计网校教学专家整理了2015年张家港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地方性张家港统计法规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张家港统计法规,是由上述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发布、并于本地实施的张家港统计行为规范。

  地方性张家港统计法规的效力低于张家港统计法律和张家港统计行政法规。

  我国31个省(区、市)都制定了地方性张家港统计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