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纺织品出口原产地证核准流程
1.概述
(一)审批依据
1)、《纺织品被动配额出口许可证申领签发工作规范》(外经贸配发[2001]698号);
2)、商务部、海关总署2004年第82号公告《自2005年1月1日起,原对我纺织品出口设限国将取消对我配额限制》
3)、商务部《关于签发输欧盟、土耳其纺织品原产地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2.审批流程
(一)初次申办企业向省发证机构申办EID和打证密码
1)、网上申办 EID代码和打证密码:登录“江苏省纺织品出口原产地证EID&MID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办说明”操作。
2)、书面申办EID代码和打证密码应提交下列资料:
(1)《办理纺织品出口企业代码(EID)申请表》正本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内资企业提供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正本复印件);
(3)外资企业须先通过发证机构向商务部办理企业代码注册,并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复印件)。
(二)企业可选择书面申领或网上申报的方式向省发证机构提交办证资料
1)、书面申领
企业将下列资料递交省发证机构(南京市北京东路 29号1001室),发证机构受理企业申请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7:30(不间断发证)。
(1)《纺织品出口原产地证申领表》正本一份(可在“相关材料”中下载或在办证大厅领取),须加盖单位公章;
(2)证书样本一份(可在“相关材料”中下载);
(3)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2)、网上申报
企业利用本企业13位进出口企业代码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按照“使用手册”说明修改密码,填写并提交证书电子数据。
(三)企业领取证书
1)、书面申领
(1)领证人需持本企业介绍信领证;
(2)自发证机构受理企业完备的申领资料次日起3个工作日后每个工作日全天领证(8:30-17:30)。
2)、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数据显示 “可以领证”后企业可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江苏省纺织品出口原产地证网上申领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正本,加盖企业公章
(2)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3)本企业介绍信;
(4)委托发证机构代寄证书的网上申报企业,需在该系统中查看到“初审通过”反馈后立即将上述书面资料寄送发证机构审核,否则有关原产地证不予寄送。
3.相关材料
(一)2005年输欧盟、土耳其原产地证类别清单
(二)办理纺织品出口企业代码(EID)申请表
(三)纺织品出口原产地证申领表
(四)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样本
(五)输欧盟丝麻制品产地证样本
(六)输土耳其纺织品产地证样本
(七)输土耳其丝麻制品产地证样本
(八)产地证模板
(九)委托寄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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