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答疑精华:预留银行签章

2014-11-10 10:08:34来源:张家港会计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下列情形下可以不一致:
  ①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政府有关部门批文中注明的名称,其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是存款人与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人名称;
  ②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的,账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
  ③没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预留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是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的签名或盖章。
账户名称、存款人名称与预留银行签章中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
Y.对
N.错
正确答案】N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账户名称、存款人名称与预留银行签章中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当保持一致,但在特殊情形下可以不一致。
【提问内容】这个还有特殊情况?能不能举几个例子?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下列情形下可以不一致:
  ①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政府有关部门批文中注明的名称,其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是存款人与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人名称;
  ②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的,账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
  ③没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预留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是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的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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