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答疑精华: 偷税、漏税、抗税的概念及区别

2014-11-10 10:09:57来源:张家港会计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偷税、漏税、抗税的概念及区别
     偷税是指纳税人使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纳税的行为。对偷税者,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偷税款外,并处以所偷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对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数额的10%以上并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税务机关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偷税的刑事责任。偷税的具体行为表现为: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少列收入、不列收入,多列支出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漏税是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缴或少缴税款的5倍以下罚款。
  抗税是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对于抗税情节轻微,未构成抗税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处以拒缴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外,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抗税的刑事责任。

区别: 
  1、主观目的不同。偷税、抗税情节严重,表现为故意不缴税或少缴税;而漏税、欠税并非主观故意不缴或少缴。偷税与抗税相比,情节较轻;抗税是以暴力或武力相威胁,情节较重。漏税是纳税人不知道应缴的税款。欠税是超过缴税期限未缴的税款,纳税人知道应该缴纳该种税款。 
  2、社会危害性及法律后果不同。抗税最严重,偷税次之,欠税和漏税再次之。抗税和偷税构成犯罪的,法律予以严厉的制裁;而欠税和漏税一般不承担行政责任。

【提问内容】

下列属于偷税行为的【 A 】

A变造记帐凭证

B多计收入

C骗取退税

D少计成本

请问老师为何不选其它三个选项,我认为BCD也是偷税,我错在哪里?如何区分哪是偷税哪是漏税?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B、D是干扰项目,因为多计收入和少计成本都会虚增利润,会增加纳税的。C是骗税。
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骗税主要针对的是国家出口退税款的骗取,虚开增值税发票可以认为是骗取出口退税款的一种手段,本身也是犯罪的行为,只要其虚开增值税发票这个手段的目的是骗取出口退税的,那么就是骗税行为,否则就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骗取退税和偷税是不同的,是两个概念。 

下面是关于偷税、漏税及漏税的总结,您看一下
       偷税是指纳税人使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纳税的行为。对偷税者,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偷税款外,并处以所偷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对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数额的10%以上并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税务机关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偷税的刑事责任。偷税的具体行为表现为: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少列收入、不列收入,多列支出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漏税是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缴或少缴税款的5倍以下罚款。
  抗税是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对于抗税情节轻微,未构成抗税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处以拒缴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外,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抗税的刑事责任。

区别: 
  1、主观目的不同。偷税、抗税情节严重,表现为故意不缴税或少缴税;而漏税、欠税并非主观故意不缴或少缴。偷税与抗税相比,情节较轻;抗税是以暴力或武力相威胁,情节较重。漏税是纳税人不知道应缴的税款。欠税是超过缴税期限未缴的税款,纳税人知道应该缴纳该种税款。 
  2、社会危害性及法律后果不同。抗税最严重,偷税次之,欠税和漏税再次之。抗税和偷税构成犯罪的,法律予以严厉的制裁;而欠税和漏税一般不承担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