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答疑精华:会计违反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汇总

2014-11-10 09:57:11来源:张家港会计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会计违反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
  ②作假账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
  ③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行为。
  ④贪污而构成犯罪的行为。
  ⑤挪用公款而构成犯罪的行为。
【提问内容】

 

 

这个选什么呀?B是什么意思呀?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该题选ACD
因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终身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 书。这些行为有:
  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
  ②作假账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
  ③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行为。
  ④贪污而构成犯罪的行为。
  ⑤挪用公款而构成犯罪的行为。
 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提问内容】这样看来B也应该选呀!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
②作假账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
③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行为。
④贪污而构成犯罪的行为。
⑤挪用公款而构成犯罪的行为。

因为B选项不在上面规定5种行为范围内,所以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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