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管理职权:
1,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管理职权
1,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2,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
4,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5,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提问内容】你好 请问怎么区分人民代表大会预算职权和人大常委会预算职权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记住下面的就可以区分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管理职权:
1,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管理职权
1,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2,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
4,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5,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