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答疑精华: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可

2014-11-10 09:45:56来源:张家港会计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未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有下落按照前款(三)的规定予以处罚;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发出公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同时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
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可( )。
A.派人进行实地检查
B.责令限期改正
C.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D.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挡案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未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有下落按照前款(三)的规定予以处罚;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发出公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同时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
【提问内容】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可派人进行实地检查,并责令他限期改正,故选AB
如果限期没有改正的,才可以进行C和D啊!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选项CD也是可能出现的情况,所以可以选择。本题ABCD都对。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