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由A、B、C三位股东于2010年12月31日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800万元。出资协议规定:A、B、C三位股东的出资比例分别为40%、35%和25%。有关材料如下:⑴2010年12月31日三位股东的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表所示(各位股东的出资已全部到位,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有关法律手续已经办妥):
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出资者 | 出货资金 | 实物资产 | 无形资产 | 合计 |
A | 270 | 50(专利权) | 320 | |
B | 130 | 150(设备) | 280 | |
C | 170 | 30(轿车) | 200 | |
合计 | 570 | 180 | 50 | 800 |
⑶2012年12月31日,吸收D股东如入本公司,将甲公司注册资本由原800万元增到1000万元。D股东以银行存款150万元出资,占增资后注册资本10%的股份;其余的100万元增资由A、B、C三位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以银行存款出资。2012年12月31日,四位股东的出资已全部到位,有关的法律手续已经办妥。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⑴编制甲公司2010年12月31日收到出资者投入资本的会计分录。
⑵编制甲公司2011年决定分配利润的会计分录。
⑶计算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吸收D股东出资时产生的资本公积。
⑷编制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收到A、B、C股东追加投资和D股东出资的会计分录。
⑸计算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增资扩股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借:银行存款 570
固定资产 180
无形资产 50
贷:实收资本—A (800*40%)320
—B (800*35%)280
—C (800*25%)200
(2)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100
贷:应付股利—A 40
—B 35
—C 25
(3)借:2012年12月31日D股东出资时产生的资本公积
=(100+58.5)—1000*10%=58.5(万元)
(4)借:银行存款 200(100+100)
固定资产 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贷: 实收资本—A (100*40%)40
—B (100*35%)35
—C (100*25%)25
—D (1 000*10%)1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58.5
(5)A=(320+40)/1000*100%=36%
B= (280+35)/1000*100%=31.5
C= (200+25)/1000*100%=22.5%
D=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