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张家港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张家港纳税辅导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五条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因此,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需要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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