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连续刊载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问题张家港纳税辅导解答,现将其整理如下:
◆1、企业在预缴时放弃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汇算清缴时能否申请享受?
◆2、企业是否必须填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表》?
◆3、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表》?
◆4、预缴申报时可以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吗?
◆5、如何在预缴申报时填报报表,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6、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需要税务机关审批吗?
◆7、新购进的固定资产中“新”和“购进”如何理解?
◆8、新购进固定资产的时间点如何把握?
◆ 9、会计处理上未加速折旧,是否影响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
◆10、企业新购进的可以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可否购进当年不享受,以后年度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