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张家港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会计培训、网站设计、商标设计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实务 > 张家港纳税辅导 > 张家港增值税 > >

张家港应当缴纳增值税的价外费用有哪些

张家港应当缴纳增值税的价外费用有哪些

新闻来源:编辑:前海政策专员更新时间:2014-11-21 08:46:22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其他类似内容
栏目列表

张家港纳税辅导

财务软件

工业会计

商业会计

金融会计

行政事业单位

房地产会计

餐饮旅游会计

高新技术会计

其他会计

新手学会计

新手学出纳

工商税务

财务管理

点击排行
张家港煤厂综合管理合同“营改增”后是否缴纳增值税
张家港道路救援拖车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张家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汽车是否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张家港因合同纠纷导致产品成废品是否转出进项税
张家港受托加工的企业收取的加工费是否免征增值税
张家港资产重组中货物多次转让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张家港被大火烧毁的仓库货物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吗
张家港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延误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张家港请问加油站预售加油卡时是否应当开具发票
张家港坯布委托加工可否申请退税
最新发布
张家港煤厂综合管理合同“营改增”后是否缴纳增值税
张家港受托加工的企业收取的加工费是否免征增值税
张家港资产重组中货物多次转让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张家港道路救援拖车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张家港因合同纠纷导致产品成废品是否转出进项税
张家港请问加油站预售加油卡时是否应当开具发票
张家港被大火烧毁的仓库货物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吗
张家港坯布委托加工可否申请退税

问注册公司多少钱

问注册流程及时间

无地址如何注册

代理记账一个月多少钱

会计培训费用

网站|商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