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百度搜索
  • 在zjgkj.com站内搜素

2014年张家港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公告

2014-10-21 10:37:17来源:张家港会计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江苏省统计条例》、《苏州市统计管理办法》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2014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2014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6月1日--7月31日,报名确认和审核时间:8月4日--8月10日。
报名方式:登录“江苏省统计从业资格申报网”自行报名(网址:http://58.213.114.167/index.asp ),或由单位所在镇、街道的统计机构代为报名,代报名时间及具体要求请留意各市、区及所在镇、街道统计部门发布的信息和通知。
准考证打印:9月8日--18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或由单位所在镇、街道的统计机构代为打印下发。
考试科目和时间:9月21日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实务》;9月21日下午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关于免试的规定。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学历;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见附表)。
其他注意事项。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为标准彩色证件照(最好与办证递交的照片一致);免考申请人员报名时必须上传学历证明原件(学历、学位、教育部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证明等原件电子扫描件),复印件不予认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不认可的学历(学位)证明不能用于免考申请。学历(学位)专业与免考专业目录名称相近者申请免考时,请在报名表中如实填写学历(学位)专业名称,是否符合免考以审批结果为准。
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工作。
江苏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苏州市及各市、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刊登在“江苏省统计从业资格申报网”主页。
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
说明:国家统计局令(2007年第10号)《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 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为准。
  2006年6月5日中国教育统计网在“统计标准”专栏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中的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目录如下:
071600 统计学类
071601统计学
071699统计学类新专业
020100 经济学类
020101经济学
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103财政学
020104金融学  
020105国民经济管理   
020106贸易经济
020107保险   
020108环境经济     
020109金融工程
020110税务   
020111信用管理     
020112网络经济学
020113体育经济 
020114投资学      
020115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
020116海洋经济学   
020117国际文化贸易    
020118商务经济学
020119金融数学    
020199经济学类新专业
110200 工商管理类
110201工商管理    
110202市场营销      
110203会计学
110204财务管理    
110205人力资源管理    
110206旅游管理
110207商品学     
110208审计学       
110209电子商务
110210物流管理    
110211国际商务      
110212物业管理
110213特许经营管理  
110214连锁经营管理    
110215资产评估  
110216电子商务及法律 
110217商务策划管理    
110299工商管理类新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