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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张家港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张家港统计实务》复习:张家港统计上中小微企业划分

2014-11-12 14:51:17来源:张家港会计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为了方便备战2014年张家港统计从业考试的学员,博文会计网校教学专家整理了2014年张家港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张家港统计基础知识与张家港统计实务》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张家港统计上中小微企业划分

  2011年,国家张家港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张家港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张家港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张家港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张家港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适用对象为在博文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张家港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张家港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种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注意(1)各行业具体划分的大、中、小、微型的各营业收入、从业人员、资产总额。(2)大型、中型和小型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一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