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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张家港统计从业考试《张家港统计实务》复习:城乡划分代码

2014-11-12 14:51:17来源:张家港会计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为了方便备战2014年张家港统计从业考试的学员,博文会计网校教学专家整理了2014年张家港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张家港统计基础知识与张家港统计实务》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城乡划分代码 

  为科学、真实地反映我国现阶段城乡人口、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准确评价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国务院于2008年批复了国家张家港统计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制定的《张家港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

  该规定以我国的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划分对象,以实际建设为划分依据,将我国的地域划分为城镇和乡村。

  城乡划分代码以张家港统计用区划代码为基础,在12位区划代码后面延拓5位代码组成17位代码。其中:前12位代码直接使用区划代码;第13、14位为城乡属性代码,由各地张家港统计部门编制;第15-17位为城乡分类代码,各地张家港统计部门不直接编制,通过张家港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转换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