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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张家港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张家港统计实务》复习:企业控股情况划分

2014-11-12 14:51:24来源:张家港会计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为了方便备战2014年张家港统计从业考试的学员,博文会计网校教学专家整理了2014年张家港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张家港统计基础知识与张家港统计实务》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企业控股情况划分

  2005年国家张家港统计局制定了《关于张家港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该办法以法人企业为对象,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

  具体分为六类:

  1.国有控股

  2.集体控股

  3.私人控股

  4.港澳台商控股

  5.外商控股

  6.其他

  注意:各企业控股要求。

  国有控股:

  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

  2.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或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股权;

  3.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若其中一方为国有,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

  1.在企业全部实收资本中,有关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实收资本占全部实收资本的比例大于50%;

  2.有关经济成分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所占比例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出资人,或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