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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张家港中级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2014-12-12 14:22:06来源:张家港会计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为了方便广大考生能够系统地掌握2015年张家港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重要知识点,博文会计网校特为考生开设了张家港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系统,该系统以知识点出题,针对知识点做深入解析,旨在提高大家的应试能力。

多选题

以下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有( )。

A、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B、不可抗力

C、权利被侵害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死亡

D、权利被侵害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丧失代理权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有两类:一是不可抗力;二是其他障碍。以上四项内容均属于其他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