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对进出境国际运输工具的报关
运输工具报关须由船长、机长等负责人签具到、离境报关单、随附载货清单、航空运单等运输单证向海关申报,作为海关对客货装卸进行监管的依据。所报货名等项目均以提单或装货单所列者为限,仅供海关核实货物的包装、数量等之用。对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价格及税则归类等项目,可不负详细申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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