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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张家港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附加刑的适用

来源:张家港会计网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日期:2014-11-07 11:01:12  字号         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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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附加刑可以附加于主刑之后作为主刑的补充,同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