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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账户处理

来源:张家港会计网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日期:2015-04-11 19:56:27  字号         颜色  


项目

会计

增值税

所得税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确认收入

销售,销项税

销售,征

(2)销售代销货物;

确认收入

销售,销项税

销售,征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不确认收入

销项税

不视同销售,不征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不视同销售,不征

(5)将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6)将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7)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8)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9)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10)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企业内的)

不确认收入

不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

不视同销售,不征

(11)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不确认收入

不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

视同销售,征

(12)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集体福利。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13)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14)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项目

会计

增值税

所得税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确认收入

销售,销项税

销售,征

(2)销售代销货物;

确认收入

销售,销项税

销售,征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不确认收入

销项税

不视同销售,不征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不视同销售,不征

(5)将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6)将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7)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8)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9)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10)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企业内的)

不确认收入

不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

不视同销售,不征

(11)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不确认收入

不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

视同销售,征

(12)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集体福利。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13)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14)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项目

会计

增值税

所得税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确认收入

销售,销项税

销售,征

(2)销售代销货物;

确认收入

销售,销项税

销售,征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不确认收入

销项税

不视同销售,不征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不视同销售,不征

(5)将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6)将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7)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8)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9)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10)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企业内的)

不确认收入

不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

不视同销售,不征

(11)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不确认收入

不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

视同销售,征

(12)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集体福利。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13)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14)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视同销售,征

【提问内容】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分不清楚什么情况适用,


外购和自产自用原材料建设备和厂房,为什么设备领用不需要转出?


建厂房的转出和视同销售呢?很疑惑!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是会计处理上的规定,您根据表格总结记忆一下:

项目


会计


增值税


所得税


【提问内容】不确认收入的为什么还要视同销售,交销项税?
如3)4)7)13)14),分录又是怎么做的?可以举例吗?
自产、委托加工货物不是属于视同销售的第4、5种情况吗?自产、委托加工、外购视同销售的6、7、8种情况,书上不是这样写的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确认收入,视同销售分录怎么做?用转成本吗?
贷库存商品是成本价,计算销项税额的时候用售价计算,没有确认收入,不用结转成本

您的理解正确,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