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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张家港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第八章知识点

2014-12-06 20:31:58来源:张家港会计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2015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现在处于预习阶段,学员可以根据培训预习计划表来适当安排学习进度。以下是培训依据2015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各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经济法》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知识点一 破产申请的受理
知识点二 管理人的资格与报酬
知识点三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知识点四 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
知识点五 取回权
知识点六 抵销权
知识点七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
知识点八 破产债权的申报
知识点九 债权人会议
知识点十 破产财产的分配

  温馨提示:众所周知,注会考试难度很大,正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现阶段到2015年注会新教材发布期间,考生可以先学习预习班课程,但毕竟预习班课程不能像基础班、强化班那样全面地讲解知识点,所以建议学员结合2015年注会课程进行该阶段的复习,那么问题来了,2015年注会考试都结束了,哪里还有2015年注会课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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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各章节知识点预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