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每日一练:支票的付款

2014-12-17 20:42:02来源:张家港会计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单选题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法律后果是( )。

  A、收款人认可的,该记载有效

  B、记载无效,票据依然有效

  C、因该记载支票归于无效

  D、该记载处应加盖财务章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支票的付款。支票属见票即付的票据,因而没有到期日的规定。支票的出票日实质上就是到期日。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