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税款装置资格认定
办理地点:办税服务大厅
报送资料:
1、《税控装置安装申请表》;
2、发票购领资格认定表;
3、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
窗口受理,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注意事项:
1、新办
(1)纳税户经认定使用税控机打发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税控装置购买联系单》。
(2)纳税户持《税控装置购买联系单》至税控装置购买点选购。
(3)纳税户持《税控装置购买联系单》返回联办理税控机打发票购领手续。
(4)纳税户申报税控装置开票数据时,应先将用户卡至税控装置读数后,方可持用户卡至主管税务机关读卡。
2、变更
纳税人名称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后,持《变更税务登记表》和新税务登记证至税控服务商,进行税控装置信息变更。
税控装置购买地点:道前街52号。 电话:65234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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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58999336、58908322(刘会计)Q Q:596909311(添加好友请备注“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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