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1、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综合服务窗口提供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书面情况报告和遗失证明材料;
2、填报《丢失 、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
3、在《中国税务报》社办理刊登遗失发票作废声明,并交纳挂失登报费。
4、按规定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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