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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什么情况可以到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


代开普通发票的范围及对象
(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3、外地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代开。 
(二)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发生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三)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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