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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无形资产如何做税务处理

2015-02-10 10:02:38来源:张家港会计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问:张家港无形资产如何做税务处理?

张家港纳税辅导回答: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①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②自创商誉;

③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④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摊销:

①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②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