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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新办税务登记(个体)

2014-12-17 20:47:01来源:张家港会计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新办税务登记(个体)
办理流程
1.至杨舍镇私营经济办公室服务大厅(城北路116号)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同时可办理缴税银行卡;
2.受理人员初审:资格审核
3.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工本费20元(全套)
附报资料(复印件)
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2.业主(负责人)身份证
3.租赁房屋经营的单位,需提供租房协议。
法律规定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未及时办理的,可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结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处罚。
服务承诺
   经审查手续合法齐全的,清缴查补税款,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注意事项
   税务登记证件不全或遗失的,需要先到市报社登报声明遗失,凭报纸发布的声明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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