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办理流程,张家港境外人员就业证办理
许可主体:张家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性质:许可
设定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94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颁发〈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早9:00~晚17:00
所需材料
1、《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申请表》二份。
2、聘用单位申请报告。
3、用人单位与被聘台港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属境外单位派遣且劳动报酬等由境外支付,以及涉外项目中的技术人员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由境外派遣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聘雇期限)。
4、《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回乡证。
5、个人履历。
6、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
7、临时住宿登记表证明。
8、近期二寸证件照三张。
9、营业执照、注册证或登记证,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
10、《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就业登记备案表》二份。
博文财税:张家港公司注册、张家港代理记账一条龙服务【优质、高效、快捷、共赢】
咨询电话: 58999336、58908322(刘会计)Q Q:596909311(添加好友请备注“财税服务”)
来源网址: https://www.zjgkj.com/jwrs/7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