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电子信息;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电子信息;
4、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电子信息;
5、《财务报表》电子信息;
6、《增值税纳税申报附表(20项指标)》电子信息;
7、《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不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信息;
8、《作废、红字发票原因分析表》电子信息;
9、《货物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电子信息;
10、《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信息;
11、机动车销售单位、加油站等特殊行业纳税人需报送的其它附报资料,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时限要求
每月的15日前办理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限期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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