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2、《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
3、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机动车销售单位、加油站等特殊行业纳税人需报送的其它附报资料,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和财务报表只需报送电子信息,不需报送纸质资料。
二、时限要求
每月的15日前办理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限期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三、定期定额户申报规定
1、定期定额户实行以扣代申报,即银行扣缴定期定额户当月的定额税款,即视为该定期定额户当月已申报。
2、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满后,定额执行期为一年的应当在期满次日起九十日内,按规定向主管国税分局填报《定期定额工商户增值税纳税分月汇总申报表》。
博文财税:张家港公司注册、张家港代理记账一条龙服务【优质、高效、快捷、共赢】
咨询电话: 58999336、58908322(刘会计)Q Q:596909311(添加好友请备注“财税服务”)
来源网址: https://www.zjgkj.com/nssb/6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