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增值税纳税申报(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从办理税务登记的次月起,应于每月的10日前办理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限期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纳入防伪税控的纳税人在防伪税控IC卡抄税后,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先进行纳税申报数据的报送,然后到国税机关办理报税和比对(包括由国税机关接收纳税申报数据、接收IC卡报税、进行票表比对、确认纳税申报成功)。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理网上申报时需填列如下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电子信息;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电子信息;
4、《财务报表》电子信息;
5、《增值税纳税申报附表(20项指标)》电子信息;
6、《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不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信息;
7、《作废、红字发票原因分析表》电子信息;
8、《货物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电子信息;
9、《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信息;
10、《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电子信息。
11、机动车销售单位、加油站等特殊行业纳税人需报送的其它附报资料,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网上申报成功后,纳税人打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一份,报主管国税机关。
博文财税:张家港公司注册、张家港代理记账一条龙服务【优质、高效、快捷、共赢】
咨询电话: 58999336、58908322(刘会计)Q Q:596909311(添加好友请备注“财税服务”)
来源网址: https://www.zjgkj.com/nssb/6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