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张家港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会计培训、网站设计、商标设计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实务 > 张家港纳税辅导 > 张家港营业税 > >

张家港单位集资房按成本价出售给员工是否免征营业税

张家港单位集资房按成本价出售给员工是否免征营业税

新闻来源:编辑:前海政策专员更新时间:2014-11-25 09:35:34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问:企业经房改部门批准建设的单位集资房,于2011年1月按成本价出售给员工,是否免征营业税?答: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保障性住房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2014〕170号)第一条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业教育等营业税若

问:张家港企业经房改部门批准建设的单位集资房,于2011年1月按成本价出售给员工,是否免征营业税?

张家港纳税辅导回答:
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保障性住房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2014〕170号)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业教育等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62号)第二条“……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房改房,对集资房、保障性住房不适用,此政策适用范围不得扩大;以及第二条规定,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经房改部门批准,按建筑安装成本集资合作兴建的职工住房(即集资房),在《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修改和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6号)发布前(即2010年12月30日前)销售的,暂免征收销售不动产环节的营业税;在此公告发布后,即2010年12月30日后(含)销售的,应按规定征收销售不动产环节的营业税。

因此,2011年1月企业按成本价销售单位集资房给员工的,应按规定征收销售不动产环节的营业税。

其他类似内容
栏目列表

张家港纳税辅导

财务软件

工业会计

商业会计

金融会计

行政事业单位

房地产会计

餐饮旅游会计

高新技术会计

其他会计

新手学会计

新手学出纳

工商税务

财务管理

点击排行
张家港有限合伙企业从事金融商品买卖是否缴纳营业税
张家港旅游景点门票收入营业税申报时可否扣除政府调节基金
张家港转让房屋永久使用权,是否缴纳营业税
张家港自动取款机收取手续费能否扣除后差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张家港《单位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表》(企业)相关问题
张家港个人承包造林作业按照什么税目申报缴纳营业税
张家港装饰是否属于营业税中建筑业税目
张家港学校取得赞助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张家港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免征营业税
张家港哪些养老机构能免征营业税
最新发布
张家港自动取款机收取手续费能否扣除后差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张家港旅游景点门票收入营业税申报时可否扣除政府调节基金
张家港转让房屋永久使用权,是否缴纳营业税
张家港《单位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表》(企业)相关问题
张家港有限合伙企业从事金融商品买卖是否缴纳营业税
张家港装饰是否属于营业税中建筑业税目
张家港学校取得赞助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张家港个人承包造林作业按照什么税目申报缴纳营业税

问注册公司多少钱

问注册流程及时间

无地址如何注册

代理记账一个月多少钱

会计培训费用

网站|商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