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江苏省纺织品出口临时证件领证常见问题解答
一、何种纺织品出口需要办理纺织品临时出口证件?
答:根据《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和《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对《目录》所列产品(目前为输欧10类纺织品)实施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的期限自2005年7月20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报关出运至欧盟成员国的货物,海关凭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欧盟海关凭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和商务部传输的相应电子数据查验清关。
二、纺织品临时出口证件包括哪些?
答: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英文),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英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中文)。
三、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向哪些部门申领?
答:依据《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江苏省内,除南京市企业以外的企业(即进出口企业代码以3200开头)在我厅发证机构(江苏省进出口许可证事务中心)办证,南京市企业(即进出口企业代码以3201开头)在南京市外经贸局申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
四、申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证件涉及到哪些系统和程序?
答:目前,企业在申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证件时涉及到两个网上申领系统:“江苏省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网上申领系统”和“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网上申领系统”。
五、企业获得纺织品出口数量许可后应如何办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
答:详细办证流程可查阅网站(www.jsdoftec.gov.cn)“办事指南—对外贸易处-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办证流程”栏目。
六、企业能采取何种方式申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
答:企业须采取网上申领的方式申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对于初次申领的企业,在取得电子钥匙前,可以采取书面申领方式。
七、纺织品出口数量许可的使用期限有多长?
答:当年获得的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只能在当年12月31日前使用。
八、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与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之间有无关系?
答:根据商务部许可证事务局《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规范(暂行)》有关规定,对《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内商品实行双证(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与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管理,两证必须对应办理,即:企业只能在获取的数量许可范围内申办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然后对应办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并将欧盟证的证号、类别、数量标注在临时证的备注栏内。
九、企业申请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需要做哪些准备?
答:须先向发证机构申办EID代码注册及办理电子钥匙。
十、企业申领许可证时应注意什么?
答:由于一份英文许可证可能对应多份中文许可证,因此,企业要保证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英文),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英文)上的证面数量与对应的中文许可证的证面数量之和相等,否则发证机构将会退回企业递交的申请。
博文财税:张家港公司注册、张家港代理记账一条龙服务【优质、高效、快捷、共赢】
咨询电话: 58999336、58908322(刘会计)Q Q:596909311(添加好友请备注“财税服务”)
来源网址: https://www.zjgkj.com/xuke/72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