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4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三条的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4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或其他税款,无论其行为源自法定义务还是民事委托,都属于营业税“服务业—代理业”税目规定的内容,取得的手续费应确认营业收入,应按“服务业—代理业”缴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3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3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不再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统一归为“金融商品”,不同品种金...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3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9号)的规定,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一项代管基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3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3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问:公司将自有房产墙体上面的一块LED屏幕出租给广告公司,取得的出租收入是否属于营改增项目征收增值税呢? 答:根据《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一《应税服务范...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2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投资入股分两种情况:第一种,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共同承担企业经济营风险、共享利润的,不征收营业税。第二种,以不动产投资入股,不承担企业经营风险,年终收取固定金额利润的,应依法缴纳营业税。【我要纠错】责任编辑:zhwk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1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问:房产公司以自己名义立项,在不承担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上开发回迁安置房,并将回迁房无偿转让给原居民的行为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开发回迁安置用房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1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问:纳税人采用总承包、分包方式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应如何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五条第(三)点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1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问:养老保障金返还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若缴,法律依据或相关文件是什么?答:建筑安装企业养老保险费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预缴,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此部分保险本属于施工...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0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问:企业以标准价销售经政府报批集资筹建的集资房,是否可以免征营业税? 答: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改成本价标准价适用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2014〕131号)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0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问:个人以房产出资与另一方合作经营酒店,没有转让产权,只固定收取分红,如何纳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478号)规定,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以下简称业主)...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0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根据税法规定合同完成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于合同完成,价款结算时确认收入实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19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490号)规定:“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有关规定,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19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于转让...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