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2-10 10:03:46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问:对职工取得的工伤赔偿是否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答:对个人取得的工伤赔偿应当不征个人所得税。第一,虽然税法没有明文讲工伤赔偿不征税,但工伤赔偿属于补偿性收入,对个人取得的补偿性收入一般是不征税的。第二,对个人取...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2-10 10:03:45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问:相较于原来试行的计税办法,新办法增加了哪些内容? 答:一是明确了可以税前扣除的“税金”和“其他支出”的范围:税金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除个人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2-10 10:03:43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问:我公司发给外籍员工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需要缴纳税个人所得税吗?答: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2-10 10:03:42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问:新办法明确了哪些计税原则? 答:主要明确了以下两条计税原则:一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即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2-10 10:03:40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问: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五条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2-10 10:03:39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问:新办法所称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了哪些纳税主体? 答:新办法对纳入计税管理的主体做出了明确规定,分为以下三类:1 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2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2-10 10:03:37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问: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四号)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42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2-10 10:03:37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问:员工取得的从企业工会经费中列支的生日购物卡,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2-10 10:03:37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个体私营经济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稳定扩大就业的重要力量。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重新发布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以下简称“新办法”),从征税对象、应税收入、税会差异...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2-10 10:03:34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2-10 10:03:34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问:企业发放以前拖欠的工资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一次性补发数月的拖欠工资,如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分月计征个人所得税:1、企业会计账簿中有按月计提工资的记录,但确实没有发放工资;2、发放时有分月的工资签收单。如通过...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2-10 10:03:34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问:个人在进行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时,应如何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的年所得,是否可以扣除每月3500元的费用?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八条第...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2-10 10:03:32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外籍个人离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2-10 10:03:31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问:职工在内部食堂免费就餐,是否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答:职工就餐属于个人消费,公司承担个人的消费支出,与给雇员发放工资奖金的性质是相同的。公司支付就餐费用时,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并与当月其他薪酬一并扣缴工资...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5-02-10 10:03:31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问: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
阅读全文张家港股权转让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