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11-25 09:35:34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问:企业经房改部门批准建设的单位集资房,于2011年1月按成本价出售给员工,是否免征营业税?答: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保障性住房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2014〕170号)第一条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21 08:45:37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问:我单位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未签售房合同时收取的订金、诚意金是否属于预收款,在收取时是否要缴纳营业税?答:您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销售商品房过程中,以各种名目收取的订金、诚意金款项,都属于预收...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9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1997〕63号)规定,社会团体按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是非应税收入,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社会团...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9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券买卖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0号)文件:“金融企业从事债券买卖业务,以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应以债券的购入价减去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收...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8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三条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8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国家税务总局[微博]日前发布《关于债券买卖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明确金融企业从事债券买卖业务的,以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应以债券购入价减去债券持有期间取得收益后的余额确定。债券持有期...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7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 因此,提供的...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7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问:我企业是建筑业,企业所得税是核定征收,有建筑业总分包业务。企业所得税是按总包金额减去分包金额的差额征收还是按总包金额征收?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7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问:房产公司以自己名义立项,在不承担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上开发回迁安置房,并将回迁房无偿转让给原居民的行为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开发回迁安置用房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6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3号)文件的规定,自2013年12月1日起,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不再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统一归为“金融...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6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问:我公司向员工出租住房,只收取少量租金,是否可以免纳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产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4号)规定,暂免征收房...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5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公告如下:纳税人...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5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券买卖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0号)规定,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金融企业从事债券买卖业务,以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应以债券的购入价减...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5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问:事业单位委托自已全资物业公司管理并出租房屋,物业公司按租金收取管理,过后全部上交事业单位,请问交与物业公司管理并经营出租事业单位所收回的是否需要纳相关税费?物业公司出租房屋自开发票开交了营业税,房产税和...
阅读全文更新时间:2014-11-18 21:50:24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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