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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应该如何计算

2015-02-10 10:02:48来源:张家港会计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问:张家港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应该如何计算?

张家港纳税辅导回答:
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