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11-18 21:52:43 咨询电话:0512-58999336
张家港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精装修房屋时购买的家电、家具支出,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能否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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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十一、关于已缴纳的契税可否在计税时扣除的问题对于个人购入房地产再转让的,其在购入时已缴纳的契税,在旧房及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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